2005年5月2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土地供应政策将向普通住宅倾斜

  据新华社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了首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供地结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占了三成以上,而去年全部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于城镇建设的只有五分之一。这一举动等于向市场传递出重要信号:土地供应政策将向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倾斜。
  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土地扮演了什么角色?国土资源部多次表示,并不存在“地荒”,房价过快上涨也不是地价上涨引起的。但是,在运用土地供应这一宏观调控手段抑制房价上涨方面,前一时期有些地方似乎没有拿出足够的力度。长期以来,在土地供应结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非住宅房地产用地和高档房地产供地较多,中低价位普通住房供地偏少。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为落实这一政策,13日,国土资源部通过新华社公开表明,将通过土地调控措施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对因旧城改造城市拆迁涉及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众所周知,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滞后效应强,政策见效慢。但是,在当前房价较高的情况下,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政府出面适当增加土地供应量,特别是普通住宅用地供应量,可以降低人们对房地产价格的预期值,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部分房地产商囤积土地、恶意炒作,从而起到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张晓松)